2017年4月12日,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共同組織制定、分別發布《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車用氣瓶電子標簽應用管理規范》、《混合氣體氣瓶充裝規定》、《安全生產等級評定技術規范第1部分:總則》、《安全生產等級評定技術規范第2部分:安全生產通用要求》等5項地方標準。至此,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共發布三批9項。
為落實中央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部署,在首都標準化委員會的協調組織下,三地質監、環保、安監等部門加強在標準化領域溝通合作,通過統一標準的制定實施助推京津冀協同發展。
此次發布的京津冀三地區域協同地方標準中《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是京津冀環保領域首個區域協同地方標準,也是列入《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的地方標準制定項目。標準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加強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減少和消除建筑行業的VOCs排放,改善京津冀區域大氣環境質量。預計標準實施后,可以減少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VOCs排放約20%~40%。
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重點任務分工(2017-2018年)》,提出深化京津冀、長三角等重點區域標準化協作。國家質檢總局印發《關于加強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的實施意見》,提出發揮標準先行作用,服務區域融合發展。首都標準化委員會召開會議將京津冀標準化合作作為年度工作重點進行了部署。京津冀三地將進一步完善“3(質監部門)+X(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扎實推進京津冀標準化合作。